4月29日,2016中国数字产业峰会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召开,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明飞在会上发表了《风险与挑战:网络游戏中的“雷区”》的主题演讲,会后记者对其进行了采访,以下是采访的主要内容:
记者:有人更多的现在出海,但是出海的法律问题更多现在在国外,那碰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孙明飞:出海的问题主要是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从法律制度上差别非常的大,可能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是一些合法的表达方式,一个游戏的形象,甚至我们使用的道具在一些监管比较严的国家里可能变得不好把握。尤其是文化上,事实上如果大家对于什么阶段的儿童能够接受接触到游戏事实上划分的非常的严格,所以从这种作品本身上就差别比较多。更广来说,很多问题还涉及到法律以外的问题,比如宗教方面等等就更复杂了,除此之外,很多情况还涉及到游戏的交易,这个也比较麻烦。还有就是涉及到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本身,我们可能不了解国外的一些法律制度、规则,误以为这种东西在中国不犯法,在国外也不犯法。再比如包括知识产权的制度问题,制度问题比较严重,虽然说可能我们大多数已经加入了协议,但是尽管如此,仍然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为协议是缔约国的第一个标准,可能很多国家的标准都不高,但是在中国的标准可能就比较高了。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目前应该说问题还是蛮多的。这样的话,也发生了大量的合同纠纷。
记者:现在在国外还会有一个情况就是说国内游一些公司会把一些游戏拿来换皮,就是更改一些IP,这种做法应该也是违法的吧。
孙明飞:事实上我们在国际上有一个重要的规范,就是“伯尔尼公约”,主要的国家都是缔约国。韩国、日本都是缔约国,你仅仅换个皮过来,很多基本,深层次的东西,比如说游戏重要的资源库都没有换,只是换了个皮,这个东西仍然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是犯法的。比如说可能触犯的是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侵权,有的可能是人物形象、人物和道具之间的匹配问题。比如说我们看孙悟空拿的是金箍棒,突然换成关羽拿的刀,这就体现了孙悟空不同的招式和技能,可能带来一个非常新的体验,可能更吸引广大的游戏爱好者去玩,那么对于这款游戏来说,就更具有竞争优势,那你随便就把他换了皮,但是他的骨头还在,所以扒皮从做法这个层面来说,坚决的反对这样的情况出现,我们希望能够看到的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请进来的过程中,都能够真正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充分的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就是说现在针对游戏公司出海,在法律方面有一个灰色地带,但是不太好,所以说在法律这一块有密谋相关的建议,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孙明飞:严格来说,法律制度本身你很难说去规避,因为法律就是规则,规则就是要建立秩序,那么你一定要进入这个领域之内,这种规则和秩序意识就应该很前列。如果说谈规避,还不如说更好的适应这个规则,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自己要有知识产权的意识,不要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用,搞拿来主义,不劳而获,这种东西不仅干不成,也会有损整个中国的国际形象。所以从正面上要树立这样的意识,一个企业出去代表不是你自己,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形象。第二个方面就是对于当地的规则和法律制度的熟悉。我们希望一个做资本的,做游戏产业本身的问题,对于大部分的法律制度了如指掌也不可能,这样的话,就要树业有专攻,可能就要借助于法律的专业人士来提供这样的专业服务。避免像你所说到的风险。
记者:刚才您在台上演讲的时候有讲到游戏侵权的案例,之前的话,苹果推荐了一款游戏叫《大闹天空》,这个游戏的玩法不是原创,也可以说是借鉴或者抄袭海外的同类游戏。我们说一个游戏抄袭了另外一个游戏,目前我们中国市场上的玩法都是卡牌,从玩法上来讲,法律上是判定抄袭的,这界限怎么做?
孙明飞:游戏规则的玩法这个问题目前在游戏领域当中,是最难界定的东西。或者说我们在把它拓展的更远一点,可以说是版权领域当中也是最难的问题,就像刚刚结束的琼瑶的案件。也就是说在传统上谈的所谓的规则的问题,不是网文的问题,或者是思想改了。再刚才讲到的琼瑶案件当中已经把它纳入了,认为不仅仅是游戏,存在着表达或者是把它用到相关情节上雷同也是一种表达。在游戏当中,这个问题体现了非常的突出。大家对于选取枪战的背景都会选取码头、集装箱等这样一些地方,设计以后产生非常好的视觉感受,那你在选取过程中这是什么,这个是IDEA,那这种东西是不是也是规则,包括地图,打完了之后往那边去跑,看起来才很有画面感。包括我们的一些打斗的一些游戏,划分多少个门派,我划分六个门派,你也划了六个门派可不可以?我以前写的文章当中曾经提到网文的规则问题,不能笼统的截然把它划分清楚,一定是网文或者是一定不是网文,因为对于通用的规则,类似于红绿灯这样的交通规则。如果说大家都来自于西游记,都来自于三国演义,可能那里面一些基本的规则,是故事情节的演绎过程,这就是内部的规则,恐怕大家都可以去用。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就某一些具体的游戏当中,他所设的具体规则是符合某一款游戏,并且这种游戏,我这种规则在以往根本没有出现过,我个人觉得这不仅仅是规则,或者是思想的范畴,可能已经进入了表达的范畴。那目前因为这个问题表达与思想本身二分法在世界都很难解决,很难完全说的清楚,本身就带有一些既是思想又是表达的这种灰色地带或者是重叠对待,这个问题在游戏上表现的更为突出,比如说游戏画面,你说他究竟是表达出来了,还是是思想。通常我们来说已经是画面了,肯定是表达,但是很多人又说不是,他说他就是规则,是即有的一些规则。包括电竞,大家说跟篮球比赛和足球比赛有什么区别,都是设定好这场要打几个球就结束了,但是我个人的观点认为,毕竟这不是简单的竞争,虽然说不同的人去看一场游戏电竞,有些人在那看热闹,有的人就喜欢某一个站队的高手,我有去看他。就想的看别人斗地主一样,我就喜欢看。所以不同的人可能不同的视角去分享游戏作品,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实践,慢慢去发展。我们的电竞在这个问题体现的这么模糊,原因在于说现在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很少,整个行业发展的时间相对比较短,这个问题在国际上仍然也是个难题,无论在美国还是在韩国、日本,关于游戏本身规则究竟能不能纳入法律的保护,确实在国际上都存在分歧,只是说现在我们国内既有的判决没有认定游戏规则是受到版权的保护,但是仍然认为游戏规则体现了创作者的智力。事实上一款游戏核心来讲是在规则和玩法,你抄我的就是消费者已经玩的玩法,这种东西是什么为我的服装跟道具匹配,你也搞一个跟他差不多的,深层次去追究,我这样一个搭配,人物与服装道具的匹配产生了市场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是什么,就是所谓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就是一个企业的存在。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要规制的内容。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是说游戏规则不能笼统的说不受保护,不能笼统的说一定受保护,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或者需要一点时间留给产业界和法律界去研究。
记者:中国目前的游戏大部分是成熟玩法加上大IP来做,都是涉及侵权的,如果我们以后要把一个规则和玩法来进行一个法律保护的话,这样对后面游戏开发者有什么影响。您认为对这一方面规则法律保护严格到什么程度?就是游戏要做多少创新?
孙明飞:大的方面来说,IP在我们法律界的视角就是知识产权四个字,知识产权四个字英文翻译过来就是IP。事实上法律要保护一个IP,或者说要保护一项知识产权,其实就是人类社会发生创造的一种制度,你看不见某磨摸不着。这种制度本身的建立就是目标要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兼顾促进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要平衡公众的利益。这个话说出来是什么意思?虽然给你一个知识产权短期的垄断,但是你的垄断要有限度,不能抑制产业的发展,影响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它的根就在这里。具体回到说知识产权在游戏领域里说,我前面讲到了,这种规则的问题要具体的来分析某一个游戏当中的某一规则受不受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我是这样的一个观点,就是说通常一些规则,枪战的一些游戏有一些通常性的规则,这种东西恐怕具有不受到保护。比如道具,枪战中大量的枪支可能都来自于枪械的原形,只是说你在里面换了一套风格,基本上形状是没有变的,你不能说我用54冲锋枪,你就不能用。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无论涉及到的规则也好,玩法也好,道具也好,形象也好,门派的划分也好,这些东西应当说都不宜笼统的给出一个概念,就不能怎么样。
记者:法律就是不能限定死的意思?
孙明飞:是的,应该留下必要的空间,这个空间的弹性,法律界应该关注整个游戏产业的状况,如果你过于严苛的话,这个行业就会灭掉。就像说我们现在一个电商平台的发展一样,为什么说中国的移动互联发展已经在全球领先了,为什么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这跟我们的法律制度有关,我们没有说一棍子打死,电商出现了这么多售假的情况,但是我们还是要合理的划分出谁的责任,平台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回到游戏也一样,游戏开发商要付出深样的责任,这些东西都存在一些灰色的地带,不能因此就把它一些新的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这可能就会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但是同时也要兼顾到,如果说我们的制度应当去出丑的时候,你还去忍受那些侵权的行为,赤裸裸的扒皮,那可能也同样抑制了原创。最后玩家也觉得没有新意了,没有人关注这个行业,所以这个平衡的问题,不仅是游戏行业,整个知识产权都是要关注,本身这种制度的设立就是一种平衡。